6 月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颁发了业务许可证,批准贝莱德作为首家外资独资基金公司(FMC)在境内开展公募基金业务。近年来外资管理人越来越积极主动地布局中国市场资管业务线,我国在政策层面也逐渐开放外资资管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本文主要梳理了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政策、外资管理人布局中国资管市场的主要形式和外资管理人在中国市场的产品布局现状,选择典例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并总结外资管理人相对于内资管理人的优劣势,以期为内资管理人了解并更好迎接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做准备。
自2001 年底加入WTO 以来,我国就开始逐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2002年首批合资公募基金公司成立,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是不超过33%;之后外资可持股比例逐渐提升,至2020 年放开至100%。自2020 年开始,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也正式放开至100%。
外资管理人在中国开展资管业务的主体形式主要包括QDLP、PFM 以及FMC三类。目前外资QDLP 和WFOE PFM 整体管理规模较小,但超过半数的合资 FMC 公司管理规模已经超过1000 亿元,甚至其总管理规模接近纯中资公司。
从外资管理人在中国市场的资管产品布局上来看,合资FMC 与纯中资公募在产品线上出现了相对趋同的情况。而WFOE PFM 和外资QDLP 管理人的整体管理规模偏小、类型上以传统股票和债券多头类产品为主。
我们分析了贝莱德、路博迈、元盛三家外资管理人的产品布局和典型产品的业绩情况,从布局来看,外资管理人在中国的产品布局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路博迈在华产品涵盖股票、固收、另类股权、多策略四类产品,资产和策略种类较为丰富。从业绩来看,相对内资管理人的同类型产品,外资管理人并未体现出明显的业绩优势。路博迈和贝莱德旗下的部分股票策略表现不及国内股票型基金指数,或需本土化调整。
总体来看,相对于内资管理人,外资管理人对全球市场和先端策略更加有经验,但对中国市场的理解仍需加深。外资管理人的优势有:经验更加丰富,投资理念、投资流程和风控体系更加完善;对于国际金融市场有更深刻的理解等。外资管理人的劣势在于:缺少国内长时间的实盘投资业绩;海外投资体系并不完全适应中国市场,需要完成投资体系的本土化;在国内的渠道销售和市场运作上仍缺少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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