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出海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中国企业在海外合规风险越来越突出。很多企业在国外开展业务夹带国内习惯和思维,“请客送礼拉项目”的做法很可能违反当地反腐败法。美国赫赫有名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具有域外管辖权,中国企业海外行贿行为有可能触发美国的法律制裁。目前,已经有多起中国企业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制裁的案例。美国“中国行动计划”把打击中国企业海外腐败行为作为重要事项,拜登时代这种执法力度可能加大,这应该引起相关中国企业的特别注意。中国企业如何规避美国反海外腐败长臂管辖合规风险?全球各地区(美国、欧盟、加拿大、中东等)有哪些反腐败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如何制定和执行公司反腐败合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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